茶碱标准物质。以国际标准品进行标定;对照 品除另有规定外,均按干燥品(或无水物)进行计算后使 用。对照品、标准品的建立或变更其原有活性成分的含量, 应与原对照品、标准品或国际标准品进行对比,并经过协作 标定和一定的工作程序进行技术审定。